使用者可以選擇接收電子郵件通知,取得儲存的搜尋結果。接收儲存的搜尋電子郵件通知的頻率 (每 1-14 天) 要在「標記引擎偏好設定」頁面中設定。儲存的搜尋電子郵件通知會永遠依照排程傳送,不論結果集是否有變更。管理員可在「標記引擎系統管理公用程式」的「一般」頁面中指定電子郵件通知每天傳送的時間。
儲存的搜尋電子郵件會顯示前 N 筆結果,根據上次修改日期來排序,其中的 N 為「標記引擎偏好設定」頁面「儲存的搜尋電子郵件通知」區域中的電子郵件中所要顯示的項目數目中指定的項目數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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