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racle WebCenter Collaboration 会将已删除的项目保存在"回收站系统文件夹"中;如果您具有"管理 Oracle WebCenter Collaboration 项目"的活动权限,则可以通过"项目浏览器"访问回收站文件夹。"回收站系统文件夹"可用于移除和撤销删除已删除的项目。
如果从"回收站系统文件夹"中移除项目,便会永久从系统中移除这些项目。如果撤销删除"回收站系统文件夹"中的项目,则用户便可使用这些项目。
注:Oracle WebCenter Collaboration 包含两种类型的回收站。另外一种回收站(不在本主题中讨论)用于管理从项目中删除的特定项(而不是已删除项目)。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阅项目回收站。
要从"回收站系统文件夹"中移除一个或多个项目:从表窗格中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。
单击 删除。
此时出现确认对话框。
单击确定。
从表窗格中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。
单击撤销删除。
撤消删除的项目将移至根文件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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